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漢中市耕地保護激勵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漢中市耕地保護激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保護監督,嚴守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充分調動各縣區保護耕地的主動性、積極性,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行為,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耕地保護激勵暫行辦法的通知》(陜政辦發〔2022〕4號)、《中共漢中市委、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漢中市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責任機制的意見><漢中市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實施辦法>》(漢發〔2021〕14號)、《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漢中市縣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的通知》(漢政辦發〔2018〕6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耕地保護激勵,是指由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每年依據耕地保護激勵評價標準,對上一年度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縣區及鎮(辦)進行通報表揚,并給予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和資金補助。
第三條市級耕地保護補助資金主要來源為市級財政預算。市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全市耕地保護激勵評價工作,每年8月底前依據評價結果提出市級耕地保護補助資金預算安排建議,按要求編制年度項目績效目標,并對耕地保護補助資金進行跟蹤問效;市財政局對市自然資源局申報的預算安排建議進行審核后,列入市級財政年度預算,經批準后執行。
第四條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縣區耕地保護激勵評價,依據評價結果確定市級耕地保護激勵縣區和激勵鎮(辦)名額分配。具體激勵鎮(辦)由各縣區根據耕地保護情況自行推薦,報市自然資源局審核確定,并征求農業農村部門意見。市級耕地保護激勵結果在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定最終確定市級耕地保護激勵名單。
第五條市級耕地保護考核評價的主要內容:
(一)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完成情況,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劃定情況、永久基本農田占用和補劃情況;
(二)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構建“黨政同責、部門協同、鎮為主體、源頭嚴控”的早發現、快制止、嚴執法的共同責任機制情況;
(三)一般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的,年度“進出平衡”方案編制及落實情況;
(四)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占補平衡、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和后期管護情況;
(五)提供市級統籌補充耕地指標情況;
(六)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日常管護情況,包括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新增違法占地查處等情況;
(七)糧食播種面積情況;
(八)耕地質量與保護提升情況;
(九)鎮(辦)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履行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制止、核查、整改、重大違法問題報告職責情況。農村宅基地審批和設施農用地審核、備案和日常監管,從嚴落實宅基地建新拆舊政策情況。按要求將永久基本農田的位置、范圍向社會公告,明確保護任務,配合實施土地整治項目,維護農田設施情況。依法組織拆除發生在轄區內違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等工作完成情況;
(十)年度耕地保護補助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
(十一)耕地保護長效機制等制度建設和舉措創新情況;
(十二)其他與耕地保護相關的工作完成情況。
各縣區在推薦市級激勵的鎮(辦)和鎮(辦)確定使用補助資金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時,應側重考量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和保護成效。
第六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推薦市級激勵資格:
(一)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耕地占補平衡、糧食播種面積等主要指標任何一項未按規定完成的;
(二)因土地違法問題被自然資源部、國家自然資源督察西安局、省政府、市政府約談或問責的;被省自然資源廳確定為自然資源執法重點監控縣區的;轄區內涉及市級以上典型案件掛牌督辦,查處落實不到位的;被媒體披露或群眾舉報經查實確有重大土地違法違規事實、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貫徹執行《中共漢中市委、漢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漢中市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責任機制的意見><漢中市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實施辦法>》(漢發〔2021〕14號)責任不實、措施不力的;
(四)耕地保護與建設、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等專項資金使用有重大違紀違法的;
(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工作中出現重大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履行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不力,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突出,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
(七)其他耕地保護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影響的。
第七條根據耕地保護激勵評價結果,綜合縣區對各鎮(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情況,全市每年評選3個縣區、20個鎮(辦)作為市級激勵對象,并優先推薦參與省級耕地保護激勵評選。對位于第1-3名的縣區分別給予200畝、150畝和10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20個市級耕地保護激勵鎮(辦)每個給予20萬元資金補助和2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
第八條市級激勵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由縣區人民政府統籌使用,優先用于耕地保護工作突出的鎮(辦)。受激勵的鎮(辦)應將不低于補助資金的50%用于本轄區內承擔耕地保護具體任務、成效突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受激勵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名單,由各鎮(辦)根據相關規定自行評定并予以公示。
第九條市級有關部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土地整治工作專項資金、耕地質量提升改造項目和耕地質量提升資金時,對受省市級通報表揚的縣區人民政府予以傾斜。
第十條市級補助資金的撥付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辦理。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納入市級自然資源生態修復保護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范圍,并將績效評價結果與下年度預算安排掛鉤,優先向耕地保護實際效果好、補助資金使用績效高的地區傾斜,對未上報績效評價或績效目標不達要求的預算項目不再安排獎勵資金。
第十一條市級補助資金主要用于下列項目支出:
(一)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管護及修繕。主要用于農田范圍內的溝、渠、路、井、橋、涵、閘、電等基礎設施的管護和修繕。
(二)耕地開發和耕地質量提升改造。主要用于耕地占補平衡項目建設,后期管護,培肥地力。
(三)永久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主要用于保護標志標識更新更換。
第十二條獲得補助資金的鎮(辦)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加強資金管理,確保資金使用合法合規,自覺接受監督檢查。市級補助資金不得用于單位和個人發放工資、津補貼或獎金等支出。資金使用方案應列入鎮(辦)、村政務信息公開事項,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三條各縣區、鎮(辦)要加強耕地保護激勵工作的組織領導,自然資源和財政部門應對耕地保護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加強監督與檢查。對弄虛作假、違規截留、超范圍分配使用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違紀行為,要責令改正,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取消該鎮(辦)下一年度激勵資格。
第十四條各縣區人民政府可結合當地實際,參照本辦法規定,制定或修訂本級耕地保護激勵辦法。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耕地保護激勵評價體系及權重
附件
耕地保護激勵評價體系及權重
序號 |
評價指標 |
評價標準 |
評分依據 |
數據 來源 |
權重 |
1 |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況 |
上一年末實有耕地面積與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標比較,大于等于的得15分,小于目標任務的不得分。 |
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 |
市自然資源局 |
15 |
2 |
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完成、儲備區劃定、占用及補劃情況 |
(1)上一年末永久基本農田面積與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比較,大于等于的得10分,小于目標任務的不得分;(2)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儲備區劃定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3)完成占用及補劃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 |
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儲備區認定文件、永久基本農田補劃確認 |
市自然資源局 |
16 |
3 |
共同責任機制建立情況 |
制定本縣(區)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的得5分,未制定不得分。 |
縣區舉證材料 |
市自然資源局 |
5 |
4 |
落實耕地保護決策部署及上級任務完成情況 |
(1)縣區黨委和政府每季度召開1次耕地保護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耕地保護工作的得2分,每少1次扣0.5分;(2)貫徹落實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實行年度“進出平衡”得5分,未落實不得分;(3)貫徹執行國土空間規劃得1分、完成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得1分,未完成不得分。 |
縣區舉證材料 |
市自然資源局 |
9 |
5 |
耕地占補平衡任務完成、后期管護及市級統籌補充耕地指標情況 |
(1)完成耕地占補平衡任務的得4分,未完成不得分;(2)抽查的耕地占補平衡項目預算資金中的后期管護資金大于等于投資總額1%的得2分,低于1%的不得分;(3)上一年度補充耕地面積大于等于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面積的得2分,小于不得分。 |
耕地保護動態監管工作平臺耕地、占補平衡項目核查結果 |
市自然資源局 |
8 |
6 |
高標準農田建設及后期管護情況 |
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的得5分,后期管護不到位的扣2分,工程質量問題和上圖入庫數據質量問題每發現1項扣0.5分,扣完為止。 |
日常調度數據和全國農田建設綜合監測監管平臺數據 |
市自然 資源局、市農業 農村局 |
5 |
7 |
增減掛鉤項目實施和后期管護情況 |
抽查的增減掛鉤項目后期管護資金和措施到位,沒有發生“非農化”“非糧化”等耕地不實情形的得4分,抽查的項目因管護不到位造成新增耕地變為其他地類的,按照耕地不實規模與抽查的新增耕地規模相比,按照比值乘以分值計算相應扣分。 |
《陜西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項管理辦法(試行)》增減掛鉤項目核查結果 |
市自然資源局 |
4 |
8 |
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日常管護、制止耕地“非農化”及新增違法占地查處情況 |
(1)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日常管護及巡查臺賬的得5分,未建立不得分;(2)以上一年度全市耕地衛片新增“非農化”圖斑面積占全市耕地保有量的比例為基數,縣(區)耕地衛片新增圖斑面積占本轄區耕地保有量的比例小于等于基數的,得3分,每增加1%扣1分,增加5%以上的不得分;(3)新增違法占地全部查處到位的得2分,未到位的不得分。 |
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 年度耕地衛片監督檢查結果、 縣區舉證材料 |
市自然資源局 |
10 |
9 |
防止耕地“非糧化”及糧食播種面積情況 |
嚴格執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糧食播種面積任務得10分,未完成每減少1個百分點(不到1個百分點的按1個百分點算),扣2分;在分值扣完的基礎上,實行倒扣分。 |
陜西省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辦法 |
市農業農村局 |
10 |
10 |
耕地質量與保護提升情況 |
耕地平均質量有提升的,得6分;持平的,得5分;下降的,在5分的基礎上,每降低0.l等扣1分,扣完為止。每年未安排第三方鑒定機構對縣域耕地質量進行測評出具報告,扣4分。 |
根據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相關成果確定 |
市農業農村局 |
6 |
11 |
鎮(辦)落實耕地保護情況 |
(1)鎮辦建立破壞耕地違法行為線索核實及整改臺賬,得1分;(2)規范建立宅基地和設施農用地審批臺賬,并按要求進行備案,得1分;(3)完成永久基本農田標志標識牌設立的得2分;(4)依法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得3分。 |
縣區舉證材料 |
市自然資源局 |
7 |
12 |
耕地保護補助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 |
(1)受到省級和市級激勵的鄉(鎮)資金全部實現支出得1分,其余情況得分為:(實際支出資金/省級+市級補助資金)*1分;(2)受到省級和市級激勵的鄉(鎮)在規定范圍內使用資金的得1分,其余情況為(在規定范圍內使用資金/省級+市級補助資金)*1分。 |
補助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 |
市自然資源局 |
2 |
13 |
耕地保護制度建設和創新情況 |
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激勵”“耕地動態監測監管” “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等耕地保護創新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的,每項得1分,最高不超過3分。 |
縣區舉證材料 |
市自然資源局 |
3 |